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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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时,工资得马上结清。法律规定,员工试用期内想辞工,得提前给公司发书面通知,获批后就可以走。这期间,公司得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把员工工资结清。

试用期辞职一般不可以立马走。通常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通知的时间比正式员工短。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强迫劳动、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离开。

在试用期满后,员工并不具备随意辞职的权利,而是必须预先知会用工方相关部门并标明自身意欲离职之意愿。待履行完此流程并完善相应手续后,方可正式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此过程中,虽然劳动者有权随时向雇主提出辞呈,但并无随意做出立即离岗决定的特权。

在试用期内,提交辞职信后不能立即离职。需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达成共识或解除劳动合同。如双方同意,也可解除。劳动者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可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期结束聘用关系。

未签署工作合同,劳动者有权立即辞职。此劳动关系属非定期性质,员工可自主终止。若用人单位满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薪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赔偿。未签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成立,且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员工。企业须缴纳社保费和公积金,未履行则员工可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