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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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能否同时执行这一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您,答案是肯定的。具体来说,当涉事企业因非过错原因而解雇劳动者时,必须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到当事人个人。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能否兼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是不能够并存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指的是用人单位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啊进行经济补偿,而代通知金只是用人单位用一个月薪资的方式来代替书面方式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代通知金和赔偿金是不能兼得的,因为两者适用的条件本身就不一样,公司支付代通知金却并不意味着公司此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例如是劳动者本人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对工作岗位的培训调整等依然不能完成,对待这种类型的职工,公司除了解除不可能继续留用的。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遵守劳动合同无愿无故就解违的话,那么就会给劳动者经济赔偿,那么代通知金经济赔偿金可以同时获得吗?如果条件符合的话,是可以同时获得两种赔偿的,因为两种赔偿的算法都不一样,意思也不一样,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