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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有什么

时间:2025.12.3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保障 阅读:884人
律师解析:
1.哺乳期女职工受劳动保护,单位不能延长其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
2.单位需在工作日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
3.单位不能因女职工哺乳降薪、辞退或解除合同
4.女职工多的单位要按需建卫生室、休息室、哺乳室等。
5.单位违规,女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名哺乳期女职工,在某公司工作。公司却安排小许加班,延长其劳动时间,且未在工作时间内为小许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小许多次与公司沟通,公司不仅未解决问题,还以小许工作效率受影响为由降低了她的工资。小许认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该公司安排小许加班的行为违反了此规定。
2、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该公司未安排哺乳时间,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3、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公司降低小许工资的行为同样违法。小许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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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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