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后,
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向法院起诉。
2.这15日是有效
起诉期限,要注意在此期间及时行使权利。
3.若超过该期限
起诉,法院可能会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不受理案件,所以一定要把握好时间。
案情回顾:小许
入职一家公司后,公司一直未与其
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缴纳
社保。小许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后,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而,仲裁委员会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小许对该决定不服,他不清楚在
仲裁不予受理后多久起诉才有效,遂陷入疑惑。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或者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
劳动争议事项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
2、当事人应自收到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该期限起诉的,法院可能不予受理,当事人的权益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所以小许需在规定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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