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
试用期内
劳动者离职不用用人单位批准,履行法定程序就行。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能
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没明确通知形式是书面还是口头。为保留
证据、避免
纠纷,建议用
书面形式,像交
辞职信留副本,或者用电子邮件发离职通知留记录。
从法律性质说,这属于
形成权,劳动者依法行使此权利,不用单位同意,双方
劳动合同就可解除。单位以不批准为由,拒绝办
离职手续,没法律依据。
要是劳动者没提前三天通知,擅
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就得承担
赔偿责任。单位收到通知后,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出具证明,还得在规定时间内给劳动者办档案和
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试用期内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想离职。他口头告知领导自己打算立刻离职,未提前三天通知。领导以未走正规流程为由,拒绝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小朱直接不再到岗工作,公司称因小朱突然离职,部分业务无法按时完成,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求小朱
赔偿。小朱则认为自己在试用期,随时可以离职,公司要求不合理。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劳动者在
试用期离职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虽通知形式未明确规定,但为避免纠纷,建议书面通知。小朱未提前三天通知擅自离职,不符合法律规定。
2、此离职通知权属于形成权,劳动者依法行使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不批准为由拒绝办理离职,缺乏法律依据。
3、因为小朱未提前通知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要求合理。同时公司在收到合法通知后,需出具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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