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起算。
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到一年没和
劳动者签书面
劳动合同,要每月给劳动者
双倍工资。对于
没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时
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实践里有不同看法。一种是逐月分别算仲裁时效,另一种是从
劳动关系终止日起计算。
要是逐月分别起算时效,每个月的双倍工资
赔偿都有一年的时效限制。要是从劳动关系终止日起算,劳动者能在劳动关系终止日起一年内,就整个
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主张权利。
一般情况下,一年内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但具体时效起算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司法实践来确定。要是超过仲裁时效申请仲裁,劳动者可能会失去
胜诉权。所以,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关注仲裁时效,尽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某公司后,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小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小朱与公司劳动关系终止,小朱欲主张未
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对于仲裁时效起算点产生争议,公司认为应逐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部分月份已过时效;小朱则觉得应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他可就整个未签合同期间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2、对于
未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实践有不同观点,一是逐月分别计算,二是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具体时效起算需结合实际及当地司法实践确定,若超仲裁时效申请,可能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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