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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应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6.10.2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保障 阅读:1439人
律师解析:
员工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会续延到相应情形消失才终止。
简单来讲,员工在医疗期内合同到期,合同期限会自动延续到医疗期结束。医疗期是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且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时限,时长由员工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决定。
医疗期满后,处理方式分情况。要是员工康复且能从事原工作,可继续履行原合同,也能双方协商续签。要是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单位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要清楚自身权益,及时和单位沟通。单位也要依法依规处理,避免劳动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但此时小朱因患病进入医疗期。单位认为合同到期便可终止劳动合同,打算不再与小朱续签。而小朱则认为自己处于医疗期,单位不能终止合同,应延续至医疗期结束。由此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小朱处于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在合同到期时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医疗期结束。
2、待小朱医疗期满后,若其康复能从事原工作,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续签;若小朱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朱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小朱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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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

杜强吉律师,专利代理师,双证律师,201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任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主要业务领域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事务及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诚信待人、坚守法律底线,致力于为有需要解决法律纠纷的每位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法律事业服务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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