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法中,无理由
解除劳动合同得分清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不同情况。
先说劳动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在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就行。这是劳动者法定解除权,不用说明理由。
再看用人单位,通常不能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有特定情形可以解除,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能解除。要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非过错原因,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也能解除。
如果用人单位没合法理由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
违法解除。这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
履行合同,或者让单位按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遇到单位违法解除,要保留好相关
证据,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多年。一日,公司突然通知小许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说明任何理由。小许认为公司无合法理由
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公司却拒绝。小许遂与公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无理由解除。本案中公司无理由解除与小许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2、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或因不能胜任工作等非过错性原因,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但本案中公司未说明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小许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其在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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