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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遇到公司雇人不结算工资怎么办

时间:2026.10.13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479人
律师解析:
工人遇到公司雇人不结算工资,有这些解决途径。
先和公司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要以货币形式按月给劳动者本人,不能克扣或无故拖欠。工人直接和公司沟通,要求支付工资,指出其行为违法,保留好协商记录。
要是协商没用,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能监督检查公司工资支付情况,根据调查结果责令公司限期支付。若公司逾期不付,会责令其加付赔偿金。
也能申请劳动仲裁。工人准备好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会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审理,保障工人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法律途径解决工资纠纷,能有效维护工人的劳动报酬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受雇于某公司工作,工作结束后公司却迟迟不结算工资。小朱依据法律规定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公司行为违法,要求支付工资并保留了协商记录,但协商无果。于是小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可公司仍未支付。小朱便准备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公司雇人不结算工资的行为违反了此规定,小朱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有法律依据。
2、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可责令加付赔偿金,小朱向其投诉的做法合理。
3、小朱申请劳动仲裁并准备相关证据,符合法律程序。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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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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