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证存在
劳动关系,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
先看主体是否适格。劳动关系里,一方是用人单位,得是合法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另一方是
劳动者,得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资格。
劳动管理也是关键特征。用人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像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要遵守考勤、工作纪律等规定,单位还会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安排、指挥和监督。
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会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一般以
工资形式定期发放,支付方式多是银行转账等正规途径,工资数额和支付周期相对固定。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应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比如制造业企业里,劳动者从事的生产工作就是企业产品制造业务的一部分。
还可以收集相关凭证来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
证据;要是
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
证言等,都能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
案情回顾:小朱到一家公司工作数月,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小朱并非正式员工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小朱认为自己遵守公司考勤和工作纪律,工作由公司安排指挥,所提供的劳动也是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主体适格来看,该公司为合法注册企业,小朱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资格,双方主体符合劳动关系要求。
2、在劳动管理方面,小朱遵守公司考勤和工作纪律,工作受公司安排、指挥和监督,体现了公司对小朱的劳动管理。
3、关于劳动报酬,虽未发放工资,但小朱提供了劳动,公司应按约定支付。
4、小朱提供的劳动是公司业务组成部分,进一步佐证了劳动关系。
5、小朱可收集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凭证,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