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个女的,她不想跟你过日子了,才在一起两三个月,自己跑了,然后她把你跟前任的照片发到网上,天天的骂,还说是你们把她打出去骂出去的,还故意的说就是因为男的找了小三,所以她才走的,其实根本就没有的事,她就是想给自己找一个走了的借口,
这种情况下,女方的行为可能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你可以要求她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网络上的照片和不当言论。如果她不配合,你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等。同时,如果她的行为对你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也可以报警处理。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10:17:00 回复
女方行为涉嫌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散布与前任照片属侵犯隐私;捏造"小三"事实辱骂诽谤,损害男方名誉。可要求其删除内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拒不改正可起诉或报警,情节严重可追究侮辱诽谤罪刑事责任。保留证据。
2026-06-04 09:1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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