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工作10年以上劳务派遣工能辞退吗

工作10年以上劳务派遣工能辞退吗

时间:2026.10.0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131人
律师解析:
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工能被辞退,但要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要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
要是劳务派遣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用工单位能把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依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若不存在这些法定过错情形,用工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退回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劳务派遣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要是重新派遣降低条件劳动者不同意,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就得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由此可见,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工不是不能辞退,不过辞退必须依法进行,不然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议用人单位辞退劳务派遣工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劳动者遇到不合法辞退,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劳务派遣工在某单位工作超过10年。用工单位以小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随即与小朱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小朱认为自己并未严重违反制度,是用工单位故意刁难,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若小朱确实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用工单位可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若小朱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用工单位退回他,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提高条件小朱不同意,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降低条件小朱不同意,解除合同则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若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