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公司在市内搬50公里,不去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在市内搬50公里,不去员工有赔偿吗

时间:2026.09.2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091人
律师解析:
公司在市内搬迁50公里,员工不去有无赔偿得看具体情况。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没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市内50公里搬迁是否算“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要综合考量。要是新工作地点大幅增加员工通勤时间和成本,对生活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像跨区域上下班、通勤时间翻倍、交通费用大增等,就可认定为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这时若公司没采取合理措施,如提供交通补贴、班车等,员工拒绝去新地点工作,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就得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要是搬迁对员工生活影响小,比如公司提供了合理交通便利或补贴,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前往,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公司在市内搬迁50公里。公司未提供交通补贴或班车,小许认为新工作地点使通勤时间翻倍、交通费用大幅增加,拒绝前往新地点工作。公司以小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小许则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2、本案中,公司市内50公里的搬迁显著增加了小许的通勤时间和成本,对其生活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应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未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影响,在此情况下解除与小许的劳动合同,应向小许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小许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