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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请劳动仲裁还能否回到原公司

时间:2026.09.2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896人
律师解析:
申请劳动仲裁后能不能回原公司,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申请仲裁是因为公司有违法行为,像拖欠工资、没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在仲裁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赔偿。要是双方没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劳动者回原公司工作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仲裁诉求明确解除劳动关系且获支持,原劳动合同一般就终止了。
要是仲裁诉求是让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比如公司违法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想恢复劳动关系,仲裁裁决支持继续履行,劳动者就能回原公司接着工作。这时,公司得按裁决恢复劳动者岗位和待遇。
还有,就算仲裁时没明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仲裁期间,双方要是能就继续工作协商一致,签新协议或者变更原劳动合同,劳动者也能回原公司。
所以,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是绝对不能回原公司,关键看仲裁诉求,还有双方意愿和协商结果。

案情回顾:

小许因公司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赔偿。仲裁期间,公司认为小许工作能力强,希望其能回来继续工作,而小许担心回去后待遇不如从前,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同时,小胡也因公司违法辞退申请仲裁,诉求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案情分析:

1、对于小许的情况,若仲裁诉求明确为解除劳动关系并获支持,原劳动合同通常会终止,若双方未达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小许回到原公司工作的可能性较小。但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签订新协议或变更原合同,小许也可回到原公司。
2、对于小胡的情况,经仲裁裁决支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有义务按照裁决恢复小胡的工作岗位和待遇,小胡可以回到原公司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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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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