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确认劳动关系的
仲裁申请过了
仲裁时效,别慌,有办法解决。
仲裁时效过了,对方能以时效为由抗辩,仲裁委或法院可能不支持
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但这不代表劳动者权利就没了。要是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时效是能重新算或者暂停算的。像劳动者向单位主张过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救济,或者单位同意履行义务,这些都能认定时效中断。
要是不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看能不能达成确认劳动关系的协议。协商不成,还能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让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要是有
新证据能证明
劳动关系存在,而且这
证据在仲裁时效内没法拿到,劳动者也可以跟仲裁委或法院说明,争取重新审查。不过最终会不会采纳,得由仲裁委或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向仲裁委申请确认与某单位的劳动关系,单位以仲裁申请已过仲裁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小朱称曾向单位主张过权利,但无证据证明。仲裁委初步审查认为已过时效,不支持小朱的仲裁请求,小朱对此结果存在争议,认为自己的权利不应因此丧失。
案情分析:1、法律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经过后,单位提出时效抗辩,仲裁委可能不支持劳动者仲裁请求,但权利并非完全丧失。若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时效可重新或暂停计算,小朱虽称主张过权利却无证据,无法认定时效中断。
2、若不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小朱可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反映情况请求介入。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且仲裁时效内无法获取,可向仲裁委或法院说明争取重新审查,最终是否采纳由仲裁委或法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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