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劳动争议里,员工有时得承担
举证责任。
要是员工想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就得拿出
证据。像
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都能作为证明。要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能证明自己给单位干活、接受单位管理的材料也行。
当员工觉得用人单位有
违法行为,比如
拖欠工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得对这些基本情况拿出证据。比如要讨回拖欠工资,就得有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没拿到钱;要是说单位
违法解除合同,就得有解除通知之类的材料。
不过,要是和争议有关的证据在用人单位手里,那用人单位就得提供。要是不提供,用人单位就要承担不利后果。就拿考勤记录、绩效考核材料来说,这些都在单位手上。要是员工要
加班工资,单位就得拿出考勤记录,来证明员工的出勤情况。
所以,员工在劳动争议中要为自己的主张提供基本事实证据,但有些情况是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要是遇到复杂的
劳动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向劳动
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称自己与某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该单位
拖欠其工资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
赔偿。然而,小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仅提供了部分工资转账记录。单位则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工资和赔偿,同时以考勤记录丢失为由,不提供小朱的出勤情况记录。
案情分析:1、小朱主张劳动关系存在,应承担举证责任,其虽无书面劳动合同,但提供的工资转账记录可证明与单位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
2、小朱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需对基本事实举证,部分工资转账记录可作为初步证据。
3、小朱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提供相关通知等材料,若无法提供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4、单位掌握小朱的考勤记录,在小朱主张加班工资时,单位有义务提供,现其以考勤记录丢失不提供,应承担不利后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