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一般不用
支付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离职,不在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范围内。
不过,要是公司有这些情况,员工主动离职公司就得给
经济补偿:
没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没及时足额发
工资;没依法给员工交
社保;公司的规章制度
违法,损害员工权益;公司用
欺诈、
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让员工违背真实意愿签或变更合同,导致
合同无效;公司用
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安全。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公司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近期,小朱以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主动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认为小朱主动离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则称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
社会保险费,属于应支付经济补偿的例外情况。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本案中小朱声称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这属于劳动者主动离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的例外情况。
2、若小朱能证明公司确实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应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小朱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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