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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是否可不给予员工赔偿

时间:2026.03.2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850人
律师解析:
1.公司破产仍需给员工赔偿,员工经济补偿在破产时优先清偿。
2.公司因破产解除劳动合同,要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3.若公司不依法支付,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生效后公司不履行,员工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后来公司经营不善破产,解除了与小朱的劳动合同。公司认为破产就不用给员工赔偿,拒绝向小朱支付经济补偿。小朱认为根据法律公司应给予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决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时员工的经济补偿属于优先清偿范畴。当公司因破产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本案中公司以破产为由不支付小朱经济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
2、若公司不依法支付,小朱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仲裁裁决生效后,若公司仍不履行,小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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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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