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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给工钱,可不可以用东西抵账

时间:2026.03.1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438人
律师解析:
1.未经老板允许,不能私自用东西抵账。
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私自拿老板财物抵账,可能涉嫌盗窃、侵占等违法,需担法律责任。
2.劳动者可先和老板协商付工资
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老板限期支付。
3.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老板付工资。
仲裁结果不满,还可向法院起诉
要靠合法途径讨薪,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受雇于一家店铺老板,工作结束后老板却拖欠工钱。小朱多次催要无果,一气之下未告知老板,便拿走店内价值相当的财物抵账。老板发现后报警,称小朱盗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劳动者追讨工钱应通过合法途径,老板拖欠工钱,小朱可先与老板协商要求支付工钱;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老板限期支付;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老板支付工钱;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小朱未经老板同意擅自拿财物抵账的行为可能构成盗窃、侵占等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以劳动者在面对此类情况时,不能自行采取过激行为,而要依靠合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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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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