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用人
单位拖欠工资,
劳动者可随时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
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要保留
证据并通过合法方式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保留好相关证据至关重要,这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请求调解,若无法解决,还能
申请仲裁。
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不要忍气吞声,若对相关法律程序和自身权益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公司长期
拖欠小朱
工资。小朱多次与公司沟通支付工资事宜,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小朱无奈之下,决定与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工资及
经济补偿,但公司认为小朱主动
解除合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公司拖欠小朱工资,小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小朱可按此标准主张经济补偿。同时,小朱应保留好
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通过协商、调解、
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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