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公司三个月
不发工资,员工离职可获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
劳动者有权
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
工资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离职时能先和公司协商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若您在实际遇到类似情况或者对经济补偿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向我咨询或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连续三个月未发放工资。小朱提出离职,并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然而公司认为不应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公司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小朱因此离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小朱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小朱可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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