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签
劳动合同上班几天后不想干,
试用期提前三日(书面或口头)通知单位,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可
解除合同;
单位
违法时可即时解除;
解除时要做好交接,单位应出具证明并办理档案和
社保转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有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需遵循相应程序。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是基本要求,这能给予用人单位一定时间安排后续工作。
若用人单位有违法情形,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解除合同时做好工作交接是劳动者的义务,保障用人单位正常运营。
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证明和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是其法定义务。
若在处理
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后上班没几天便不想干了。小朱尚在试用期,他考虑直接离职,但公司要求其按程序办理。小朱认为自己才上班几天没必要走程序,而公司则坚持按规定执行,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由于小朱尚在试用期,他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管是书面还是口头形式,都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小朱不能随意直接离职,应遵循此程序。
2、小朱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做好工作交接,以保障公司正常运营。若公司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小朱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后,公司应按规定出具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小朱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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