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哺乳期内
公司注销,
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公司需按
劳动者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公司注销致合同提前终止,除
经济补偿外,实践中可能需支付“三期”
工资损失、生育费用等保障
女职工权益。
3.各地裁判尺度有差异,建议先与公司协商。
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证据,向劳动
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小丽在哺乳期内,所在公司进行了注销,导致她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小丽认为公司除了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外,还需支付自己“三期”内工资损失及生育费用。但公司只愿意支付经济补偿,认为无需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丽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注销导致
劳动合同终止,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是其法定义务。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公司注销致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实践中可能需支付“三期”内工资损失、生育费用等保障女职工权益,但各地裁判尺度有差异。小丽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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