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停工留薪期并不是根据
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是需要根据伤情恢复情况进行判定的。2、一般医疗期是由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为准。员工可携带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医院有盖章)到单位请工伤假。到期之后应到医院复查,医院根据复查结果给出合理建议。建议可能是不需要休息,也可能还需要休息。3、员工在工伤休息期间,单位需要支付员工
工资,工资保持原来工资不变,按月支付给员工。4、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