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
上海社保局工作。目前
上海各区大病
医保范围是1: 2015年上海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病
医疗保险,4种大病可以再报销50%。凡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居民大病医保,不需要额外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2:这四种大病指的是:重症尿毒症、肾移植、恶性肿瘤、部分精神病。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城镇居民大病 保险资金再报销50%。 3: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今年1月30日后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范围的自负费用,应在
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自愿选择上述商业保险机构中的一家办 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参保居民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 不要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