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
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没有
社保投工伤险,那就全部由单位赔偿。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 时间上就不好说了,单位积极办理,两个月可以拿到。单位不合作,只能仲裁,时间上可能半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