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综上所述,上海市中医院是具备工伤鉴定资质的医院,上海市中医院工伤鉴定由科室主要医生进行。受伤工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后,委员会受理的,指定医院开展鉴定。到中医院接受鉴定,医院内的专家召开鉴定会,经过充分讨论,出具工伤鉴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