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认为劳动纠纷二审判决有误的,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若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法定情形,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若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均为公民,也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若出现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再审判决裁定存在明显错误等情形,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1.第二百零六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第二百一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第二百一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