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沟通协商,告知其同工不同酬违反法律规定,要求按同岗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差额。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一定比例加付赔偿金。
(三)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内容证明等证据,证明存在同工不同酬的情况。
(四)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