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倘若公司未与员工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具备要求公司支付
双倍工资差额的权利。
当员工离职时,倘若由于公司未
签合同等违背
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状况而致使离职,这种情况属于
被迫离职。
针对这种情形,员工能够要求公司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
月工资标准的
补偿金,若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照一年来计算;倘若不满六个月,就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
同时,员工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然而,在主张这些权益的过程中,需要留意收集诸如
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相关
证据,以证明
劳动关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