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操作。这里说的工资,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也不难,把这12个月的工资总额加起来,再除以12就行了。
工资总额包括很多方面,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还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这些货币性收入。要是劳动者请了假,不同的请假类型处理方法不一样。
法定带薪假期比如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在这些假期里,就和正常上班一样,工资也是正常发的。计算平均工资的时候,就把实际发的工资算进工资总额就行。
如果请的是事假,事假期间没工资,计算平均工资时就把实际发的工资加起来,再除以12。要是请病假,因为病假受法律保障,会有一定工资,那就把实际发的病假工资算进工资总额来计算。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比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要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低,那就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