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即便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仍在职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
赔偿的。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还未与
劳动者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就应当每月给劳动者支付
双倍工资。这里所说的“用工之日”指的是实际开始工作的那个时间点。要是超过一年都
未签劳动合同,那就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先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让其依据法律规定支付赔偿。要是协商无果,就可以收集诸如工作证、
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
证据,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