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合同专题 > 未签劳动合同仍然在职有赔偿吗

未签劳动合同仍然在职有赔偿吗

在中国,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仍在职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应当每月给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里所说的“用工之日”指的是实际开始工作的那个时间点。要是超过一年都未签劳动合同,那就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先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让其依据法律规定支付赔偿。要是协商无果,就可以收集诸如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