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打算
续签时,通常需提前 30 日告知
劳动者。
此规定旨在为劳动者留出一定时间做准备,像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之类。
倘若用人单位未提前 30 天通知,就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像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当作
代通知金。
然而,要是地方有特别规定或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那就依照其规定或约定。
与此同时,劳动者在遭遇这种情形时,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法律
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