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自觉自动申请离职的员工,在一般的情况下是难以得到
失业救济金的。
因为其中一个获取失业救济金的必要条件通常就是“非因本人自愿的原因而失去工作机会”。
换言之,主动
辞职正好符合这一要求。
然而,有时候也有特例,比如在用人单位没有依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工作环境、未能适时地且足额地支付
员工工资,以及没有依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为员工们缴纳
养老保险费用等
违法现象的影响之下,使得员工不得不选择形势所迫的辞去职位。
这样的情形,是可以被判定为“非因本人自愿的原因而失去工作机会”的。
倘若您自感自身的情况比较特殊,建议您首先尝试与现任雇主进行商谈,请求他们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然后再向当地的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详细咨询并提出申领失业救济金的请求,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取得此类福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