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经过
仲裁裁决之后,贵公司依然未能为您开具
离职证明,此时您可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所制定之相关法律
法规,企业雇主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之时,有义务提供
书面形式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对于此类未能开具离职证明的行为,无疑已经严重侵害了您作为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时候,您完全可以针对公司的这一
违法违规行径,再次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切实履行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并且
赔偿由于未能开具离职证明而给您带来的各项损失。
举例来说,假如您因为缺乏离职证明而无法顺利进入新的工作岗位,由此产生的各种经济上的损失,都是可以列入赔偿范围的。
在此之外,建议您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材料,比如仲裁裁决文件以及和公司之间的沟通过程中的往来邮件、电话录音等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