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当
劳动者一方向另一方
当事人通过协商、
递交调解申请等方式主张自身权益之时;其二,当一名劳动者通过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并引起有关部门主动插手处理该项纷争之际;其三,在对方当事人明确表明已赞成履行相关义务之时,例如,清楚地宣布愿意支付
工资款、给予相应补偿等情况下;其四,当劳动者决定提交
仲裁申诉书或者发动
诉讼程序的时候。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自时效中断事件发生之后,原有的
仲裁时效期间将应当被认定为已经重新开始计算。
设立时效中断制度的初衷在于保障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所享有的合法利益,以防止他们因为遭遇各种客观上的困难和阻碍而丧失了应有的仲裁权利。
实践操作中,
消费者应该格外留心保存能够证明时效曾经历过中断的相关
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