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惠州市,
工伤医疗费用的责任方究竟应当谁来承担,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而定。
大体上讲,凡是已经参加过
工伤保险的
劳动者在遭受
工伤时,他们的治疗费用将首先由所在的用人单位先行期垫付。
随后,这些费用将会转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倘若用人单位没有依照法律
法规按时足额地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款项,那么受伤职工的医疗花费就应当有用人单位来承担。
值得强调的是,进行准确的
工伤认定乃是确定费用负担者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
在
工伤事故发生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在法定的期限之内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表。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如期申请,那么受伤职工或他们的
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评估为
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
有效期内,单独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结果被确认工伤后,相关
医疗费用的报销才能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