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问中所表达的意思并没有错误。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
工伤鉴定与
停工留薪期并不是互斥的概念。
准确地说,停工留薪期是
劳动者在因为工作中遭遇事故伤害或患上
职业病后,出于治疗和恢复的需要以及依法需要暂停其本职工作接受相应的
工伤医疗救治的时限。
在此期间内,原有的
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固定的时间段向劳动者支付。
而工伤鉴定则是国家依据特定标准,针对受到工伤职工的
伤残程度所作出的详细评定判断。
即使完成了工伤鉴定,若停工留薪期尚未告终,那么,劳动者依然有权继续享受此种待遇。
但是需注意的是,通常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不会超过12个月。
如若伤势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批准确认后,停工留薪期可适当予以延长,但总的延长期限不得超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