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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工伤鉴定就没有停工留薪期了吗

您提问中所表达的意思并没有错误。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工伤鉴定停工留薪期并不是互斥的概念。
准确地说,停工留薪期是劳动者在因为工作中遭遇事故伤害或患上职业病后,出于治疗和恢复的需要以及依法需要暂停其本职工作接受相应的工伤医疗救治的时限。
在此期间内,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固定的时间段向劳动者支付。
而工伤鉴定则是国家依据特定标准,针对受到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所作出的详细评定判断。
即使完成了工伤鉴定,若停工留薪期尚未告终,那么,劳动者依然有权继续享受此种待遇。
但是需注意的是,通常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不会超过12个月。
如若伤势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批准确认后,停工留薪期可适当予以延长,但总的延长期限不得超出12个月。
最新修订: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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