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而言,第1至10级所涵盖的评估范围主要是基于劳动功能障碍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这两方面来加以衡量。
其中,第1级
伤残被视为最高级别,意味着伤势极为严重,例如有四肢受到深度影响而瘫痪、或重度智力受到损伤等等。
相较之下,第10级伤残被认为是最轻微的伤害,例如身体器官有部分缺失但仍能正常运作、形态结构略显异常或者只是没有明显的功能障碍等。
详细来说,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评判重点在于考察器官是否缺失、功能是否丧失等特征性表现。
举例来说,二级伤残便可能包括严重的智力损害以及三肢瘫痪者的肌力达到3级等等。
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则分为生活全面无法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以及部分不能自理这三大级别。
为了准确地评定
工伤伤残等级,必须由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并结合受伤职工的实际病情进行综合性的判断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