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天津市境内,关于在职员工旧疾复发的问题是否有必要进行鉴定,这一般要根据特定情形来确定。
若旧疾复发的状况相对清晰明了,同时先前的
工伤认定以及相关的医疗记录已经充分证实了它与原始
工伤之间的紧密联系,那么或许就不需要再进行额外的鉴定工作。
然而,如果旧疾复发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雇主对于其与原始工伤之间的关联持有疑虑,那么通常情况下就需要进行鉴定。
鉴定的主要目的在于明确旧疾复发的严重程度、相应的治疗策略以及相关的
赔偿责任等事宜。
因此,在职员工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汇报旧疾复发的情况,并且依照既定的程序申请鉴定。
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好相关的医疗凭证和
病历资料,以期为鉴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
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