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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

在我国劳动法律制度框架之内,尽管未能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只要劳动者实际上为雇主提供了劳务服务,雇主便有义务向其支付相适应的薪资待遇。
然而,若劳动者在未履行预先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擅自离岗,倘若因此给雇主带来经济上的损失,雇主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关于薪资是否予以发放,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劳动者已然提供劳务的事实。
只要能够证明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确存在着劳动关系以及工时长度、具体工作量等事实信息,雇主便应当依照之前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报酬。
与此同时,由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雇主可能会面临诸如需支付双倍薪资等潜在的法律诉讼风险。
最新修订: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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