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之规定,若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并未能与
劳动者就续订书面
劳动合同达成共识,然而劳动者依然选择在原企业继续工作的话,从劳动合同到期第二天开始直至满一年后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月度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双倍工资。
倘若超过一年时间仍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被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期的额外双倍工资差额。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提请
赔偿之时应当注重寻求并收集相关
证据,例如
工资发放记录、工作任务分配记录等等,以便于证实实际的工作状况以及
未续签合同的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