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中,离职前向雇主提前通知的时长首要因素是员工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合约及其对应的公司或机构实际制定的内部条例。
普遍来说,如员工正处
试用期阶段,只需提前三天向上司
递交辞呈即可;而倘若已经渡过了试用期限,通常就需要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向雇主提出告别请求。
然而,以下两种意外情况却是例外——在受到雇主利用
暴力、
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要求员工继续工作的情况下;或是在雇主无视安全规范,发出极度危险的工作指令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员工有权立刻终止与该雇主的
劳动关系,并且无需事前提交正式的离职通知给雇主。
在此,请务必重视离职通知的
证据保存工作,以防在此后可能出现的任何
劳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