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即便作为雇主的用人单位不再与
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契约,也并不意味着其定会不可避免地须向劳动者支付高达双倍薪资的2N的
赔偿金额。
若然,用人单位因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终止或是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须向涉事员工支付相应的
赔偿款,具体标准通常设定为2N。
然而,当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如果作为雇主的用人单位保持原状或者将一些条件提高再进行续订
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却对此不愿接受时,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便不必承担任何经济上的补偿责任。
反之,倘若雇主试图通过降低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条件来续签
劳务关系,而劳动者同样表示反对的话,那雇主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付出相应的
经济赔偿,即
赔偿标准为N。
至于具体的赔偿或补偿方式,则需根据实际发生的事例以及相关的
证据资料等各方面因素来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