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
劳动法规体系中,“N”所代表的含义即为
劳动者在某用人单位的连续服务年限。
每当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任职满一完整年度,其“N”值便相应增加 1。
举例来说,若劳动者已在该单位供职达 24 个月,那么他(她)的“N”值将会被确定为 2。
再假如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耕耘了 60 个月,那么他(她)的“N”值自然升至 5。
值得关注的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往往依据每月作为计算时间单位的原则,将满 12 个月视为在聘时间跨度上的一整年。
若劳动者实际在岗工作时间未能达到一年但长度却超出 6 个月,我们依然会按照一整年来衡量他们的工作年限;反之,若工作年限尚未超过 6 个月,此种情形下我们便将令“N”的数值降至 0.5。
然而,有关“2N+1”作为
赔偿金数额的规定,这并不是一条广泛适用于所有
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中的法定准则。
在大多数因违反相关法律条款而致使
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的事例中,可能会涉及到 2N 的
赔偿金额,但是“+1”的情况相对较为罕见,通常是由劳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产生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