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者的劳动合约期满后,雇主决定不再续约,此时,根据我国的《
劳动合同法》,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
补助金。
具体而言,这笔补偿费用会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增加一年就给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
赔偿。
若雇主拒绝支付此项经济补贴,您首先应该与雇主进行友善且坦诚的协商,将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对方,同时提供您在该单位工作年限以及其他相关
证据。
若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选择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
仲裁。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证据资料,包括
劳动合同、
工资记录、
工作证明等等,以便于证明您的工作年限及薪资待遇等关键信息,从而为您争取到合法权益而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