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司
拖欠员工薪资并不涉及到
误工费这一费用概念。
然而,当由于公司未能如期发放薪水,给员工本人带来了其他性质的
经济损失,例如为了追偿
工资而产生的合理范围内的交通及通讯费用等,此时这些额外的经济损失便可以被视为损失,并据此要求公司进行
赔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公司拖欠员工薪资的行为,员工有权依据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相关
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其应得的薪资。
若因此情况导致员工与公司
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还有权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
在计算
经济补偿金额时,将根据员工在该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若员工在公司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以一年计;若员工在公司工作未满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