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的来说,符合
工伤保险理赔条件之内的医药品费用将会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处理。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为员工缴纳足够的工伤保险费,那么在发生
工伤事故并经过认定之后,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要特别关注的是,如果在治疗
工伤期间所产生的
医疗费用超过了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范畴,那么这部分额外的费用往往会由用人单位或
劳动者个人来承担。
此外,如果工伤事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的,那么在第三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之后,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会再进行重复支付。
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之后,它有权利向实际
侵权的第三方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