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启动的具体时机往往受到特定情境的影响。
这其中,若因车祸等
意外伤害而引起的
伤残情况,其鉴定期限通常是在整体治疗阶段结束之后进行。
所谓的“治疗终结”,即是以临床医学中普遍接纳的一般原则作为依据,判断诊疗活动已达到的稳定临床疗效。
就职业安全造成的伤残来说,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
劳动者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于6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有特殊需要,可以适当延长至90个工作日。
至于
刑事案件中的伤残鉴定,通常在受害者伤势稳定之后便可展开。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的具体规章制度以及实际操作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确定确切的鉴定启动时间时,还需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司法鉴定机构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