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
离职补偿金这一财务领域的特殊项目,其金额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三倍以下的部分,将予以免征
个人所得税处理;超出该限定数值的部分,将不再并入个体在每年综合所得中所产生的税务总额之中,而是另辟蹊径,单独运用独立于综合所得的税则表来进行税额的计量与征收。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所示:首先,我们需要计算出离职补偿金收入额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乘以3之后的差值,再除以工作年限,然后再减去每月5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
接下来,我们将得到的结果乘以适用税率,最后再加上速算扣除数,即可得出最终的应纳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工作年限超过了12年,那么我们就按照12年来进行计算。
至于适用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的确定,则需要根据
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来进行判断,并参考综合所得税率表中的相关信息。